五原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关于划定疫情风险区的通告五防指通告〔〕号 按照当前疫情防控形势和流调排查有关情况,根据《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要求,经专家组研判,决定在五原县划定风险区,具体如下: 一、中风险区(5个) 星月湾小区F15号楼 阳光国峰22号楼 今日芳苑小区 盛世小区一二三期 力华园、华程园小区及部分平房(东至前进南路、西至新华南路、南至华程园小区南墙、北至旧县幼儿园团结三巷) 二、低风险区:除上述中风险区外的其他区域。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后续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及时调整。 五原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年10月31日来源:五原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 编辑:杨雅康校对:乔鸿 监审:常尚奇 转载请注明原文网址:http://www.13801256026.com/pgsp/pgsp/8287.html |